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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好政策"遇冷"期盼再松绑

兰州晨报  2014-09-02 09:16

[摘要] 从2008年开始,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受理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截至今年8月,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者仅有488人,而其中只有177人申请了个人住房贷款。

从2008年开始,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受理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截至今年8月,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者仅有488人,而其中只有177人申请了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其中,是旨在解决兰州市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群体以及在国企改革中下岗等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好政策缘何遭遇社会公众的冷面?

缴存者少沦“鸡肋”

现在回想,7年之前的12月14日发布在媒体上的一则题为《兰州市出台相关规定:个体户及自由职业者也能缴存住房公积金了》的新闻并没有出现预料之中的反响。7年之后的7月,在实时一轮住房公积金缴存周期开始后,自由职业者参加缴存公积金的人数累计只有488人。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归集处负责制定和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8月21日,该处哈姓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证实:“自政策实施以来,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的人数不是很多,政策效果与当初政策制定者的预期看来有着很大的差距。”

现行《住房公积金条例》颁布于1999年,一直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长期以来,由于住房公积金在私营企业缴存的情况并不乐观,以至于住房公积金一直以有正式工作的在职职工的福利形式存在于社会公众的印象中。

在一家公司做职员的白亚林就是这么认为的。“十年前,我们刚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大家都会问问招聘企业有没有‘三险一金’或者‘五险一金’,让人失望的是除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外,几乎没有招聘企业有这样的福利待遇。”白亚林笑着说,“听到有同学找的工作有‘五险一金’,当时给我的感觉就像是端上了‘铁饭碗’。”白亚林这里所说的“一金”就是指住房公积金。

后来从国家层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白亚林就是在3年前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公积金账户,虽然按照比例缴纳,但是他觉得“有总比无好”。

但是即便如白亚林这般渴望有住房公积金的职员也不知道自由职业者甚至早在7年前就已经可以自缴住房公积金了。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08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周期开始受理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其中,可以解决兰州市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群体以及在国企改革中下岗等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当时社会舆论普遍认为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

7年过去了,从现在的区区488名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尴尬现实来看,这项政策沦为“鸡肋”的可能性似乎越来越大。

“条件严苛”少人问

这项始于7年前的政策规定:“凡兰州市城镇户籍且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的自由职业者,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均可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4年3月19日,《兰州市城镇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发布,《办法》中重申了自由职业者缴存的前提条件,即“兰州市城镇户籍”和“在兰州地区连续缴存两年以上的兰州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当年的交款票据(由代办机构代缴养老保险,无法提供本人交款票据原件的,在含有本人款项的票据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姓名,并由代办部门加盖代办部门鲜章)。”

刘宪民是兰州市城镇户籍居民,已婚并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女儿,一家三口至今居住在父母的一套两居室里,面积狭小。刘宪民说:“五口人居住在两居室,父母一间,我们一家三口还挤在一张床上,买房的想法10年前就有了,但是房价年年涨,收入又跟不上,只能望房兴叹。”刘宪民夫妇今年37岁,刘宪民长期打短工,妻子则在超市、茶楼都打过工,两口子没有一份固定工作,家庭收入也很不稳定。

刘宪民申请了一套地理位置偏远的经济适用房,交了首付款后,向银行申请了住房贷款。尽管每个月的还贷额只有1500元左右,但是刘宪民说他们的压力依然很大,如果没有活干,立马就陷入入不敷出的境地。刘宪民夫妻没有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意味着,即便是兰州市城镇户籍也没有办法为自己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缴纳住房公积金。

采访结束的时候,刘宪民说他准备着手要给妻子买一份社会养老保险,争取办理住房公积金后将现在的商业房贷改成公积金贷款以减轻还贷的压力。

外地来兰的新增城市人口,一直是兰州商品房市场上一支不可忽视的购房大军,这些人大部分没有兰州城镇户籍,购房本身就是他们换取兰州城镇户籍的一个重要砝码。现在政策要求先有兰州城镇户籍才可以申请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缴纳住房公积金,无疑是将这个庞大的群体挡在了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门外。

李建中就抱怨说,“这是这项政策的不公所在。”李建中大学毕业三年,和同学合作在城关区开了一间画廊,虽然生意还不错,但是收入距买房还有不小的距离。李建中大学毕业后,户籍从学校转到人力资源市场,挂在了集体户口下,按照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的解释,这样的集体户口也是没有办法按照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现在不是在进行户籍改革吗,‘住房公积金’这方面政府能够再优先放开一些。”李建中说,“我的同学们当中自谋职业的不在少数,未来都是要在兰州居住,买房是必然的事情,如果仅仅因为是集体户口而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带来的房贷利息红利,确实不公平。”

“使用单一”不愿缴

“我市自由职业者的月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且不得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高于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为10%-21%,缴存比例由自由职业缴存者在10%-21%之间自行选择确定,由本人自行选择申报,管理中心根据缴存人的实际情况核定。”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负责人说,“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兰州市城镇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自由职业者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每年7月调整一次,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调整。”

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近一次提标是2014年7月2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兰州市统计局统计的数据,2013年度兰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017元/年,即4001.42元/月。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兰州市城镇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兰住管〔2014〕1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兰州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为:不低于4001.42元/月,不得超过12004.26元/月。

但是在记者实地调查采访中,不少就职于私企的员工说他们的月收入远低于4001.42元。尹怀仁是一家税务事务所的职员,他说自由职业者的工资水平采用兰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来作为缴存基数的标准明显不妥。尹怀仁说据他了解,不少私营企业就职的职员薪金平均在3000元左右,让他们按照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工资标准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显然没有人愿意。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统计部门提供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其实特指的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标准没法掌握,有的时候是一两千,有的时候也许更多,这是一个参照标准的问题,都是一样的。

2014年5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深化教育领域改革研讨会”上,发布了2013年大学本科毕业生平均起薪标准是3278元。而广东省教育厅发布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数据显示,去年毕业生平均就业薪资为2652元,较2012年多了180元。想必兰州大学本科生的起薪应该不会高于广东省。

除了缴存基数让不少自由职业者望而却步之外,住房公积金长期以来饱受争议的另一点就是其使用途径单一,如果不购买房屋,住房公积金对于很多缴存者来说就是一笔“沉睡”的资金。

据了解,兰州2013年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32.50亿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69.07亿元,年末住房公积金余额110.58亿元。目前可知的住房公积金增值及分配主要去向是2013年实现增值19574.55万元,按规定进行了以下分配: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56.9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925.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992.57万元。

“截至目前,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者共488人,其中已经有177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总额为4611万元,通过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改善了居住条件。”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归集处负责人说,“缴存公积金的自由职业者都是有住房贷款需求的。”

近几年,兰州住房管理中心也根据《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做出了一些新的尝试。比如,“租住不超过规定面积范围的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也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本人和配偶名下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在90平方米以下且需要支付房租的,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

相信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其提取使用越来越便利,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也会越来越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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