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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居正开发商:资金链断裂 "团购房"开工遥遥无期

房天下房天下  2015-04-17 09:39

[摘要] 4月16日上午早上10时30分左右,兰州居正房地产有限公司就雁滩家园C区团购房项目的纠纷问题在雁滩家园B区13#楼销售中心举办媒体与购房者的见面座谈会。钟长珉就雁滩家园C区团购项目的工程状况做了汇报,并对购房者提出的关于团购房的相关疑问做出了回答。

4月16日上午早上10时30分左右,兰州居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正公司”)就雁滩家园C区团购房项目的纠纷问题在雁滩家园B区13#楼销售中心举办媒体与购房者的见面座谈会。

此次见面会由居正公司的总经理兼项目负责人钟长珉以及居正集团营销经理主持,到会的有30多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以及甘肃省电视台和兰州房天下两家媒体。会上,钟长珉就雁滩家园C区团购项目的工程状况做了汇报,并对购房者提出的关于团购房的相关疑问做出了回答。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现场

雁滩家园C区项目是居正公司承建的项目,这些购房者参加了甘肃省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的团购,于2013年9月与居正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按照6680元/㎡的价格交付了30%首付款,并从开发商手中拿到了一个类似收据的合同(不是正规的购房合同),合同承诺自签订之日起30个月内也就是2016年交房,10个月工程达到正负零(注:房间中的“正负零”指的是主体工程进展程度,在主体工程中的地下工程部分完成,该进行主体地上工程部分的时候,也就是主体工程达到“正负零”)。按照时间推算,雁滩家园C区项目应该在2014年7月份左右楼盘进度达到正负零。但直到今天,根据钟长珉提供的数字,开发商拿到了3.4亿的团购款,而C区项目规划的15栋楼目前只有2栋高层在建,其余区域尚未完成旧房拆迁。

首付款收据

一购房者提供居正公司的首付款收据

对此,居正公司解释:因“吴某某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2014年8月,与“吴某某案件”关联的居正公司被列为“8.11”专案调查对象,公司有关账户被查封,造成融资困难,并将其重要关联公司兰州金万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中的2亿元资金冻结,导致公司拖欠400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工程项目拆迁安置工作陷入被动,加之冬防期间不允许拆迁,导致整个工程进度缓慢。钟总称:当时(2014年8月)接到纪检委和省公安厅通知,这些资金的冻结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25日,但在2015年3月23日下午又接到省公安厅下发的通知,将继续冻结这些资金至2015年9月23日。目前,居正公司正在千方百计的筹集可用资金,以期继续项目建设。

自己冻结依据

钟长珉向媒体和购房者提供当时被资金冻结的银行短信

针对居正公司这样的解释,购房者发出疑问:根据中国银监会甘肃监管局办公室下发的《兰州金万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文件中,包括居正公司、金万利公司等在内的9家公司是由被审查的吴某某控制的,而这些公司都从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活动,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而专案组对于居正公司的调查还没有定论,在这样的情况下,居正公司还筹集资金以期继续建设项目,这样的做法会不会有问题?居正方面不作任何回答。

此次座谈会一直持续三个左右,居正公司的回答到后都是不了了之,钟长珉也一直以“我只讲述现状,没办法给出承诺”拒绝给购房者一个明确的答复。

同时,在会议现场,记者和前来维权的购房者拿到了一份甘肃省广电网络公司团购房工作领导小组于2015年3月20日下发的《关于“雁滩家园C区团购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相关事宜的通告》,通告其中一条称:甘肃省广电网络公司团购房领导小组责成居正公司尽快和小雁滩村达成拆迁协议,务必于2015年4月1日起边拆迁边建设,在2015年7月1日项目全面开工建设。

记者采访了一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这位先生称:自己的小孩马上要上学了,买房就是为了将户口迁到兰州再将小孩子也落户,但如今这样的情况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我们等得起小孩子上学也等不起,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事情为什么到后要让老百姓承担恶果?

如今,4月1日已经过去,拆迁依旧没有任何进度,而3个月之内,居正公司能不能完成全面开工建设,只能等时间验证了。兰州房天下也会持续关注此事件,并咨询律师,以期为维权的业主们提供帮助。

 

相关新闻:774职工团体购房 被套1亿元状告房产

(来源:《兰州晨报》,2009年3月5日,部分有改动)

近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依法审结了该起涉及国企职工住房生计的合同纠纷案件。此案争议标的额高达3亿多元,原告集团诉讼人就有774人。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返还购房款1.01亿元,并承担966万余元的利息损失。开发商不服,已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774名职工团体购房 一次性支付亿元现款

2007年初,常年工作在偏僻的平川地区的近千名白银华电投资开发公司(系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改革后组建的股份制企业)职工,在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讨论表决后,决定共同集资在省城兰州统一购买800余套住房。得知这一商机后,自称实力不凡、背景深厚的兰州居正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居正公司)和兰州金万利房地产公司(简称金万利公司),与白银华电公司职工代表接洽时声称,其在兰州雁滩工业城附近拥有一块具有商品房自主开发使用权的土地,完全可以满足职工们的购房需求,并承诺以优惠价格建房。2007年5月18日,白银华电公司774名职工选举代表,与居正、金万利两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住宅房团购合同。在合同中,居正公司承诺自己具有商品房开发资质,已依法取得“雁滩家园”住宅房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并全权委托金万利公司进行整体开发建设,届时为白银华电职工建设住房800余套,总房款暂定为2.7亿元,待到领取了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再与职工们分别签订购房合同。其后,职工们依约支付了首期预付款1.01亿元。

开发商按兵不动 急煞近千购房人

但是,半年多过去了,丝毫未见任何开工迹象的职工们,却意外地被告知,两家开发公司拖延工期的理由是“钢材、水泥等建筑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成本增加难以承受”,还以此提出再增加6000万元预付款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当职工代表们被迫同意再增加2500万元后,对方又要求以每亩200万元的价格将建设用地,以及代征道路和绿化用地全部出让与白银华电公司,让职工们自己去建设。至此,职工们终于明白,这两家开发商从未办理过开发、建设、预售商品房的所有合法手续,根本没有建房子的打算。

开发商竟违背诚信 职工将其告上法庭

2008年5月26日,正当职工们欲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权益的时候,竟意外地收到了居正公司和金万利公司授权律师向职工们发出的一份律师函,称双方签订的住宅房团购合同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缺乏法律效力,属无效合同,建议双方另行协商达成新的一致意见。但终协商无果,白银华电投资开发公司及774名职工一纸诉状将两家开发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由法院来确认合同无效,并判令两公司返还1.01亿元房款,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700余万元,并赔偿原告损失1.5亿元。而两家开发公司认为,双方签约属实,但因客观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白银华电要求他们承担其预期利息损失于法无据,请求予以驳回。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返还房款承担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符合法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要件,应为“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因双方约定买卖的房屋既没有相应的规建手续,也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相关法律“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视为无效”的规定,该合同从签订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然也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后果。据此,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判令居正公司、金万利公司向职工们返还1.01亿元的购房款,并承担966万余元的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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