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及时疏导因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对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影响,兰州市将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3月27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了解到,为及时疏导因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对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影响,兰州市将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兰州市集中供热天然气价格下调0.13元/立方米,CNG加气站终端销售价格上调0.04元/立方米。新标准于4月1日零时起执行。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2.13元/立方米
2013年6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调整分3年实施,2015年完成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并轨后甘肃省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为2.13元/立方米。
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存量气高门站价格上调0.04元/立方米,增量气高门站价格下调0.44元/立方米,实现非居民用存量气、增量气价格并轨(存量气为2012年实际用气量,增量气为超出存量气的用气部分)。并轨后兰州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为2.13元/立方米。
集中供热天然气价:2.4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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