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8月25日从有关会议上获悉,我省将调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比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配建比例须达到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现调整为10%以上。
我省调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比例由30%调整为10%
记者8月25日从有关会议上获悉,我省将调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比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配建比例须达到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现调整为10%以上。
同时,我省加大棚户区改造推进力度。省直各部门将简化棚户区改造审批程序。各市州政府要严格审核棚户区改造项目性质、建设内容、投资和贷款额度。对于统计中违规的建筑企业要纳入建筑企业“黑名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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