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兰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G1303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兰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G1303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据悉,该宗地块编号JG1303号,位于安宁区T517#规划路(北滨河西路)以北、515#规划路以南、T532#规划路以东、武警甘肃森林总队以西、大沙沟两侧,为净地出让。若竞价未达到限定的地价,须按照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无偿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产权无偿交市政府;若竞价过程中,报价达到了限定的地价,且有两家以上竞买者,则以配建保障性住房57510.26平方米为基数开始竞配建面积,产权无偿交市政府。竞买人(开发企业)须承诺投资约1亿元对本出让用地周边的长约500米,宽约60米国有洪道(大沙沟)进行整治,并完成景观及绿化,同时在两侧建设开发2万平方米商业街(不在本宗地出让范围内),产权无偿交政府所有。由竞得人负责完成该宗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相关部门审定,并按报告做好防治工作。出让用地面积238.962亩,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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