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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仲裁法实施后 化解土地纠纷54.51万件

新华网  2013-07-08 15:49

[摘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54.51万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截至2012年底,共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54.51万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这是记者8日从农业部举行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标识启用仪式上获悉的。

据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于2009年颁布,截至2012年底,已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2259个,占农业县市区总数的80%;共聘任仲裁员2万多名。

为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标识,并于7月8日正式启用。标识是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统一的形象标志,代表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开展。标识将在仲裁场所、仲裁文书、仲裁员聘任证书中使用。

农业部经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启用仲裁标识有利于约束和规范调解仲裁人员行为,引导和方便农民群众申请仲裁,有利于社会和公众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的监督。下一步,农业部将结合仲裁标识的使用,大力推动各地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规范开展调解仲裁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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