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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住宅按商业收水电费 住房合上同无收费标准

齐鲁晚报  2013-04-25 14:21

[摘要] 24日,市民王先生反映,他在胜利街上的盛世华庭10号楼购买了一处公寓房,合同上签订的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可是上个月物业通知他交水电费却显示为商业用水电费。物业称,10楼号在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备案的都是商住两用公寓楼,按照商业用途收费,下一步会根据业主的实际用途调整。

24日,市民王先生反映,他在胜利街上的盛世华庭10号楼购买了一处公寓房,合同上签订的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可是上个月物业通知他交水电费却显示为商业用水电费。物业称,10楼号在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备案的都是商住两用公寓楼,按照商业用途收费,下一步会根据业主的实际用途调整。

王先生介绍说,他所购买的的是一处58平米的公寓房,开发商在购房时承诺房子可以商住两用,即能落户口也能注册公司。王先生还拿出当时的购房合同,上面明显写着商品房规划用途及用途都是住宅,“就是冲着这一点买的,可以商住两用”。

2013年元月,王先生搬进了装修完用作办公室的新房,结果在3月份通知交水电费的时候王先生却被告知交的是商业用水电费。“电费水费和物业费都比住宅的高,物业费公示的表上是一块三,实际都是收的一块五”。王先生说,虽然他的房子是用作了商用,但是购房合同上签的是住宅,收费就应按居民用水电费收,而且,交房半年了至今连固定电话都通不上,根本没有提供商用的配套服务。

同样是购买了10号楼公寓房的于女士也碰到了王先生的情况。“早知道这样还不如租写字楼方便”。于女士告诉记者,她上个月交了水电费和物业费,都是按商业标准交的,而且物业根本没有提供水电费的发表及单据,给出的答复是物业统一交给了相关部门,业主再交费物业没有单据提供。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的物业办公室,物业陈经理解释是开发商在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备案的10号楼为公寓楼,相关部门就会按照公寓楼商业用途的标准向物业收取水电费,物业也曾多次协商,但一直没能解决。“电业局等都是按这个标准找我们收钱,我们肯定会这样收业主的。”陈经理说,接下来会根据10号楼业主的实际用途进行调整,商用和住宅分开了,如果真是用于家庭居住的,他们会按居民用水电费收取。

当天下午,记者又来到盛世华庭售楼处,工作人员介绍说购房合同是按照住宅签,但是实际收费是按照商业用水电费收取,而且住房合同上也没有规定水电费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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