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新婚姻法催化 女性购房比重持续升高

经济观察网  作者:陈文雅  2012-03-09 15:45

[摘要] ,近5年来,女性购房比重均在45%以上,2011年以来,女性购房占比更达47%,不仅超过上海,更逼近女性购房高比例的台湾(女性购房占比56.8%)。

“我原来以为,婚后买的房子肯定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所以签合同的时候都没在意,就用了我老公的名字。哪知道刚听一个律师说,一对夫妻离婚的时候,两人为婚后购买房产归属的问题争执不下,而这种情况下,按照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法院是可以将房产判给签合同时签名的一方的。我现在学乖了,办产权证的时候一定要把我自己的名字写上,别以为房子是婚后买的就无所谓了。就这样也不是完全保险。”刚买了婚房的王珊女士后悔不迭地诉说自己的买房“教训”。

而今年26岁、正打算年内结婚的叶芊芊则和男友提出了要求,“我妈说了,买房才能结婚,房产证上要有我的名字。不然,到时候我生孩子养孩子,老了残了你们把我扫地出门,我怎么过?”

链家地产发布的一组北京女性购房调查数据显示,近5年来,女性购房比重均在45%以上,2011年以来,女性购房占比更达47%,不仅超过上海,更逼近女性购房高比例的台湾(女性购房占比56.8%)。

此外,共同署名购房的占比5年来连续增长。整体来看,女性持有房产的比例不断走高,2012年以来女性持有房产比例已经超过55%。

随着婚姻法对在婚姻中较多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女性的房产分割权益的保护力度日益减弱,在婚前要求男方买房并加署女方名字、婚后要求男方在婚前已购房产中加署女方名字、要求婚后购房署双方共同名字的女性也日益增多。而男方要求在女方婚前已购房产中加署男方名字的情况相对少见。在强调财产权而未考虑女性在婚姻和家庭中需要承担生育和抚养子女主要任务的新婚姻法的主张下,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名字的做法成为一些女性保护自己权益的无奈之举。

相关阅读:新婚姻法女性有条件就买房 自我保护没有错

近来,热点话题之一《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婚前个人按揭买房,离婚时归个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等。这一系列涉及房产的解释引起部分女性的不平和恐慌,认为只有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婚姻才算吃了定心丸;但也有不少理性的女性认为:《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将敦促越来越多的女性自立自强。

《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利焉弊焉,见仁见智,但《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却可能促使男女双方调整理财理念和策略。鉴于目前大多数婚房的购买主力和出资大头是男方,因此本文将围绕女性的理财策略而做文章。

自我保护没有错

《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出台后,社会上莫衷一是,有些舆论认为是将夫妻关系变成了合伙人关系,将婚姻变成了股份制公司。其实,婚姻既讲究志趣相投,又是柴米油盐。英国著名的里雷特婚姻咨询公司调查发现:夫妻之间的吵架拌嘴60%是因为钱;美国的婚姻专家们也发现,有50%的离婚案例是因为钱。在我国虽然没有这方面的具体统计,但2011年一季度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离婚率达14.6%,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我国离婚率连续7年递增,其中北京、上海及深圳位列离婚率前三甲。可以想见的是,绝大多数离婚家庭分割财产时会涉及房产,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古晓丹在接受央视采访时透露:代理的离婚案件里,有关房产的比例占到了90%以上。

虽然结婚时想的是白头偕老,但因为种种原因,分道扬镳也大有人在。既然婚姻有成功有失败,那么自我保护意识就无可厚非。在房价等于天价的今天,无论结婚还是离婚,无论主观是否考虑,都绕不过房产这一块。正因为如此,《婚姻法》司法新解释也可能促使女性对理财进行新的思考:

――要不要单独买房

――既然婆家买房没自己的份,是不是宜先租房?

――既然求人不如求己,那女性应该怎样理财?

有条件就买房

在上海,以往对于生男生女有一个比喻:男孩是建设银行,女孩是招商银行。意思是生男孩父母要买房,而生女孩则无买房压力。但现在,《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则可能促使生女孩的人家也变身为建设银行。《扬子晚报》微博调查显示,八成丈母娘表示愿给女儿买房“护嫁”。

有条件就在婚前买房,对女性而言,应该是正确的投资选择。2006年在房市低迷时,参加工作仅3年的秦小姐在父母资助下,花165万元购买了徐汇区一个精装修滨江楼盘的三房两厅,如今这套房产的市场价已超过500万元,每月租金7000元。2007年,秦小姐又以总价45万元买下了莘庄地铁站南广场一个酒店式公寓,每月租金4500元。这两套房还贷后每月给秦小姐净挣租金8500元,等于多一个人帮秦小姐挣工资。去年秦小姐结婚了,和丈夫又购买了一套房产,首付款中,秦小姐出资50%。至于还贷她并不担心,自购的两套房产租金收入还贷绰绰有余。

从秦小姐的买房投资路可见,如果有条件的话,女性在婚前买房有几大好处:

一是积累资产。秦小姐如果将买房的钱投入股市,在2007年牛市时也能赚个盆满钵溢,但是按照大多数人的性格是很难做到见好就收的,所以在2008年熊市时,很多人又把赚的钱还给了股市,有的甚至不赚反亏。秦小姐自认为不会比大多数人聪明,如果投资股市,大概也是这种结果。看看周围,有多少人买股票最后是发财的?但只要买了房子的,几乎百分百赚。

二是抗通胀。秦小姐至今记得高中政治教科书都写着:“由于土地的稀缺性,房产市场从长期看,还会维持升势。如果资本大的话,可以投资房地产。”在全球通胀预期下,购买力会急剧下降。而房产作为不动产,长期以来是抵御通胀的工具,因此有能力还是应买房。

第三,对于女性而言,有自己的房产,对婚姻无疑是多一道保险带,婚内可以用租金贴补婚后家用,或是滋润自己的生活,万一离婚也不担心无处可去。

无房先租房

如果男朋友买不起房,自己也没钱怎么办?在《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出台前,很多女性会想方设法要男友家买房,但如今,这种想法可能会变动,因为公婆出资为老公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老公名下的,按《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则应认定为老公的个人财产。虽然自己帮着还贷,万一离婚了会拿到一定的补偿,但一定的补偿能够和一半产权相等吗?既然这样,那就不必逼着男方买房,小两口不妨先租房。

王小姐家住浦东三林两室户的老式公房,嫁了个新上海人,夫家条件不富裕,小两口每月收入合计13000元,每月缴纳公积金合计3000元。办完喜宴后,自身积蓄加上陪嫁款和婚宴礼金总共20万元,这笔钱如果买套一房一厅,还不够付首付的。再想想买房后每月还贷数千元,压力太大。于是王小姐夫妇选择了租房,房子是建造仅2年的次新房,一房一厅每月租金3500元。

“我现在买不起房,每月3000多元的公积金全部‘搁死’在账户里,派不到用场。我算算,根据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我们每月大概可提取公积金1000多元。这样自己只要再支付2500多元房租。每月收入除去房租和日常开销,还可以节余7000元左右,日子可以过得蛮逍遥的。还是等以后钱多了再买房吧。看如今这态势,房价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疯涨了。”

今年年初,王小姐将结婚节余的20万元买了黄金,结果赶上这波黄金疯涨,赚得小两口乐呵呵的。王小姐夫妇打算5年后再考虑买房。她认为,这5年的租房可以使他们小两口既把日子过得有品质,又能积累财富“桶金”,届时再买房,完完全全的婚后财产,心里不要太笃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