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日,记者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该局对2010年12月31日兰州市举行的经适房公开摇号配售后的531套余量房公开配售。凡取得《准购证》的申请家庭(人),都可在4月26日~4月29日到指定地点看房、登记。申请家庭(人)在登记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准购证》原件及复印件。
18日,记者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该局对2010年12月31日兰州市举行的经适房公开摇号配售后的531套余量房公开配售。凡取得《准购证》的申请家庭(人),都可在4月26日~4月29日到指定地点看房、登记。申请家庭(人)在登记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准购证》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地点及电话:兰州市城关区房产管理局,电话:8331033;兰州市七里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电话:2660281;兰州市城投公司,电话:8404422。
监督部门及电话:兰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处,电话:4607685;兰州市纪委驻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组,电话:4607333-8299。
如何申购
据了解,此次配售的经适房共531套,分别是:“九州中心花园”经适房(23套);“银滩花园”经适房(364套,均为期房);“南出口”经适房项目(144套均为期房)。主要是针对取得《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的家庭。针对此次配售的经适房,兰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仍将会同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房源和登记情况组织公开摇号,按照1:1.2比例确定入围选房资格和顺序。摇号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申请购房群众代表进行监督。公证部门进行公证。摇号结果于摇号次日在新闻媒体和兰州房地产信息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人),将被取消申购资格。
如何选房
获得选房资格的申请家庭(人),凭身份证和《准购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选房。选房按摇号产生的顺序依次进行,申请家庭(人)确定认购房屋后,须在选房之日起5日内与建设单位办理相关购房手续。申请家庭(人)购房建筑面积以《准购证》核定面积控制,核定面积以内的部分按经适房价格购买。最终销售基准价格由市物价局核定,单套经适房销售价格综合楼层、朝向因素确定、结算。超过《准购证》控制标准面积销售价格按市物价局核定的基准价格上浮30%确定。
产权归属
申请家庭(人)购买的经适房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统一办理权属登记,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配售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交易时,须按配售时同类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适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购房人也可在补缴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差后取得完全产权。同时,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适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除购房按揭外,不得进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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