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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最新版)

兰州房天下   2008-09-24 16:32

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
办 事 指 南


一、办理事项
(一)房屋权属登记;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
(四)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办理政策、要件、程序、收费及服务时限

(一)房屋权属登记
1、初始登记
(1)需提交的证件
①《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拨地文、图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范围图或转让合同;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标准定位图(红线图);
④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⑤建设单位法人资格证明:行政、事业单位提交经过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单位提交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个人提交身份证;
⑥拆除直管公房的需提交市房地局接管归还公房产权的文件;
⑦属于法院判、裁、调解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⑧属于在建工程产权认定的,还需提交:
a.建设工程开(施)工许可证;
b.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c.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办理程序
①现场测绘调查;
②受理登记;
③审查;
④审批;
⑤收费发证。

(3)收费项目及标准
①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550元/件;
②测绘费:住宅1.00元/平方米、非住宅1.40元/平方米、综合楼1.90元/平方米;
③印花税:5元/证;
④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时,免收工本费,核发一本以上时每增加一本收工本费10元。

(4)办理时限
自正式受理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情形,由登记部门向当事人出具暂缓登记或不予登记通知书。属于暂缓登记的,顺延办理时限。

(5)具体办理窗口
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大厅2—9号窗口
咨询电话:4607029

2、转移登记

(1)需提交的证件
①转让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行政、事业单位组织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房屋所有权证》;
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房地产赠与公证书;
④1993年1月30日以前划拨土地上自建房向社会公开出售的,须提交拨地文图及修建许可证。1993年1月30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自建房向社会公开出售的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⑤其他证明材料:
a.全民性质的房产转让时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售房产的证明;
b.集体性质的房产转让时,需提交职代会同意出售房产的决议;
c.股份制企业房产出售时,需提交董事会决议。

(2)办理程序
①现场测绘调查(已作过面积界定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2002年1月1日后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成套存量住房上市转让的不进行现场调查);
②受理登记;
③审查;
④审批;
⑤收费发证。

(3)收费项目及标准
①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收,由受让人缴纳。其中1999年8月1日以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契税减半征收;
②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550元/件,由受让人缴纳;
③手续费:住宅每平方米6元,非住宅每平方米10元,双方各缴二分之一;
④土地金:根据不同地段、不同用途按5—15元/m2计收,由卖方或受赠人缴纳;
⑤印花税:5元/证,由受让人缴纳;
⑥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时,免收工本费,核发一本以上时每增加一本收工本费10元,由受让人缴纳;
⑦测绘费:住宅1.00元/平方米、非住宅1.40元/平方米、综合楼1.90元/平方米,由受让人缴纳;
⑧书据印花税:成交价的0.05%,双方各缴一次;
⑨其中已购公有住房、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转让,除征收以上①②③⑤⑥⑦⑧项税费外,还应缴纳土地出让金:成交价的1.5%,由受让方缴纳。
⑩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按规定标准缴纳。
次投放市场的商品房买卖过户登记发证

(1)需提交的证件
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②购房人的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行政、事业单位组织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商品房买卖合同;
④付款发票;
⑤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开发公司一次性提供)。
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2)办理程序
①现场测绘调查;
②受理登记;
③审查;
④审批;
⑤收费发证。

(3)收费项目及标准
①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收,由购房人缴纳。其中1999年8月1日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契税减半征收;
②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550元/件,由购房人缴纳;
③买卖手续费:住宅每平方米3元,非住宅每平方米8元,由卖方缴纳;
④印花税:5元/证,由购房人缴纳;
⑤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时,免收工本费,核发一本以上时每增加一本收工本费10元,由购房人缴纳;
⑥测绘费:住宅1.00元/平方米、非住宅1.40元/平方米、综合楼1.90元/平方米,由购房人缴纳。
房改售房产权登记

(1)需提交的证件
①房改售房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
②省或市房改办批准房改售房文件;
③省或市房改办出具的产权比例界定书;
④房改售房花名册(省或市房改办签章);
⑤房改售房合同;
⑥付款发票;
⑦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市财政局出具的契税减免审批表(此文件也可在领证时提交)。

(2)办理程序
①现场测绘调查;
②受理登记;
③审查;
④审批;
⑤收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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